发布时间:2022-06-13文章来源: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艺职教〔2022〕2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能动性,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开展同行教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组织
1.本学期同行教师评价,系统开放时间为第17、18周。
2.评价主题:全体专职教师
3.各院部教研室负责组织同教研室教师互评,包括教研室主任;每位教师须对3位同属教研室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每次听课时长不得少于1节。
4.各教研室根据“教研室听课互评分配表”完成听课评价任务。
二、评教要求
1. 教师必须本人完成评价任务,不能找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每位教师须如实、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 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应当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各教学单位的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职称晋升、评奖评优、岗位竞聘等重要依据。
三、网上评教操作方法
1.通过浏览器进入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ysxy.com/,点击“数字化校园”,进入“新教务系统” http://ysjw.cqysxy.com:83/。登录账号:老师工号;初始密码:教师自己设定的密码(如忘记密码,请联系信息中心进行重置)。进去后如果不是教师前端,请在网页右上角注销边上切换教师端,依次点击“教学考评-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批次:教师1)进入评价”。
2.选择评价的教师-评价,若发现教师姓名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王科龙老师。
3.仔细阅读评教指标内容,逐项进行评价(点击对应等级,等级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
4.系统设有留言栏,供老师们对所评价的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
5.评价完成后请点击“提交”,完成该老师的评价。
附件1:教研室教师听课互评分配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