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毛渝航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1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毛渝航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21111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1日

附:退学名单

姓名

性别

年级

学号

专业

原因

何承卫

2022

322460116

物联网应用技术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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