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1文章来源: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刘远银等3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3年3月10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
附:退学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学号 | 专业 | 原因 |
刘远银 | 男 | 2021 | 121360121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彭雄威 | 男 | 2021 | 121830106 | 建筑设计 |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陈政宇 | 男 | 2021 | 121350134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