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简品江等4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6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简品江等4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375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3626——202375

附:退学名单

姓名

性别

年级

学号

专业

原因

简品江

2021

320230317

摄影摄像技术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欧鑫

2021

320460324

物联网应用技术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应峰

2021

320340303

风景园林设计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唐磊

2021

320230312

摄影摄像技术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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