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文章来源: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付金玉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3年10月16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6日
附:退学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学号 | 专业 | 原因 |
何承卫 | 男 | 2022 | 32246011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
曹佛圣 | 男 | 2022 | 122860109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许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刘茂泉 | 男 | 2021 | 121370135 | 建筑室内设计 |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许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