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黎治驿等65位同学转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三十二条条规定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审核、招生办及教务处复核、学校会议研究,同意黎治驿等65位同学转专业。

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18-2024117日。  

如有异议,可于2024117日前实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学校将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转专业学生名单.pdf


教务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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