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唐俊杰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0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唐俊杰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41021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41010日——20241021
附:退学名单
姓名 性别 年级 学号 专业 原因
唐俊杰 2023 123320134 建筑设计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黄恋怡 2023 123170211 视觉传达设计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李贤伟 2023 123380115 市政工程技术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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