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中结课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文章来源: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中结课的考式时间定在第11周,凡在第11周前(含第11周)结课的课程都安排在此考核时间内进行。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

(二)命题组卷及相关资料

1.考核课程

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均要在课程教学结束时考核。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形式进行考试。

3.资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1年4月27日前将考核相关资料:试题(含考核方式、评分细则、参考答案)、监考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其他相关资料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刘芳。

(三)要求及说明

1.课程主管单位在考核前1周应依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应考、缓考人数并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要把控好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控制补考率;

3.课程考核相关事项由课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务处协调;

4.课程主管教学单位要对监考人员及参考学生进行考前培训,确保考场秩序良好;

5.各环节要做好试卷命题保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6.考试结束后,各课程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试卷批改、成绩评定、成绩上报、登载以及考试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7.成绩登载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5月17日23:00;

此次考试工作请各课程主管单位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程序执行,届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巡查。

附件一: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试题审核表

附件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考试安排表

附件三:《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附件四:《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界定及处分的暂行规定》

附件文件.docx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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