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文章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第20周为考试周。为了做好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渝艺职教〔2012〕08号)文件,确保考试严格、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2021年7月11日-7月13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1日,其他学院专业课在此基础上进行安排。

二、命题组卷、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1.考核课程

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均要在课程教学结束时考核,且每个专业至少有一门课程的考试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

2.命题组卷

课程主管部门应在课程结束前四周指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一周内应按时提交试题及试题审核表给院系,院系审核后在考试前两周提交一份给教务处备案。试卷要求按照教务处发布的试卷模板进行排版。

3.资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1年6月24日前将期末考试试题电子版、纸质版(试题审核表、试题AB卷、AB卷评分说明或参考答案)、考试安排表纸质(需盖章)提交至教务处刘芳处。所有电子、纸质材料院系也须留存备检。

4.考试时长

理论性考核,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对语文等课程有特殊时间要求的,需提前报教务处);实作性考核,根据学科特色及考核要求确定考试时长(所有考试科目要有过程性材料)。

5.考试安排

课程考试安排上、下午各一场。上午从9:30开始安排,下午从2:00开始安排。

6.试卷印制和发放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8日前,将各科考试试卷印制完成并装入试卷档案袋中交教务处E403(公共基础教学部和五连一贯制学院除外),试卷档案袋封面内容须填写完整。试卷于该科考试考前半小时由院部考务人员到E403办公室负责发放(考试结束后院部考务人员在E403办公室负责收回)。

7.阅卷要求

  各教学秘书对本教学单位的阅卷老师进行阅卷培训,严格按照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阅卷要求执行。

8.考务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安排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必须将《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监考教师守则》和《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界定及处分的暂行规定》于本考场第一科考试前打印并张贴在教室内醒目位置。

三、考试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课程考核相关事项由课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务处协调。

2.各教学院部在考核前1周应依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办理缓考手续;无故旷考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学期组织的补考考试,只能参加重修。

3.各二级学院全体专职教师都要承担监考工作,任课老师原则上必须是主监考(个别特殊的外聘老师可以例外),监考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确需调整,需在开考前3天报请课程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二级学院领导、课程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巡考,教学秘书作考务;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纪律。

4.课程主管教学单位要对监考人员及参考学生进行考前培训,确保考场秩序良好,考场原则上按照标准考场进行布置(4列,桌子换方向),桌面全部清空,院部要组织人员对考场布置进行检查落实。

5.各院部辅导员务必在考前一周召开期末考试动员大会,将各个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须知完整无误的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并安排学生做好考场清洁。

6.各环节要做好试卷命题保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追究责任,严重者,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各部门对考试工作中的异常情况(含师生违规违纪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并协同及时处理。

8.考试结束后,各课程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试卷批改、成绩评定、成绩上报、登载以及考试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9.成绩登载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2021年7月15日23:00。

10.请各课程主管单位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程序执行,届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巡查,各院部应成立考试巡考组对本院部考试进行巡查。

附件:1.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试卷模板

2.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试题审核表

3.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4.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阅卷要求

5.《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6.《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界定及处分的暂行规定》

附件文件.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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