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文章来源:

各教学院部:

根据2021年4月22日学校“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征求意见会”精神,各教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提出了宝贵意见,教务处采纳了各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2021年5月18日再次召开有各教学院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会”,经过充分交流讨论,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方向性、原则性和重要技术环节方面达成了统一意见。根据两次征求意见和讨论,现已形成了“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修订稿)”,转发给各教学单位,请各二级学院领导尽快组织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认真学习解读,根据“指导意见”相关原则要求着手编制2021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2021年5月20日—5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着手研究和编制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6月1日—6月5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查和修改完善。

(3)6月8之前,各二级学院汇总报送本学院全部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教务处许聿川,纸质版打印2份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一并报送。

(4)6月10日—6月1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

(5)6月20日前,修改完善定稿。

请各教学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编制过程中有需要可咨询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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