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2文章来源: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教职成〔2019〕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退役军人部

2019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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