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8文章来源:

教材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依据。合理选择教材,是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与管理,确保教材选用及征订质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正常畅通,使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选用的先进性。优先选用人社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教材、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国家规划教材,也可选用各专业有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 教材选用的适用性。所选用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标准要求,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教材的实际价位和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3.自编校本教材或教师参编教材的选用要经过规范的审批手续。教材的选用必须经院(系)两级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后,纳入学校自编教材征订计划,最后由学院统一按需征订。

4.统一征订。凡我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发放手续。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校审批手续的任何书籍,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外订教材

1.公布教材用书目录。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教务处公布教材选用与征订信息,附《教材选定表》。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每一名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教学计划,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材的内容及编排需符合学院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研室集体论讨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主任负责召集任课教师会议,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学院或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4.填写《教材选定表》。教研室主任填写《教材选定表》(一式两份),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等须逐项填写,签字后送交学院(部)教学秘书收集汇总。

5.学院(部)教学院长审批。各学院教学院长对本学院下学期开课的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6.办理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批,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签字后,由教材负责人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二)校本教材的编印与使用

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的使用必须做到“逢用必审”。同一门课程有规划教材的校本教材先作参考教材使用。

三、教材发放

1. 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各学院教材征订情况,提前制定《学生教材领取一览表》,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明确教材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教材领取。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或辅导员)接收到通知后,需组织人员以学院为单位,自带《教材申领单》在教务处指定的时间、地点领书。

3.教材退换。教材签领后如发现有印刷质量问题的,两天内送交教务处退换;休学、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概不退换;转专业的学生原所在专业教材均不退换,现所在专业需用教材由辅导员老师填写《学生教材追加登记表》报教务处领用。

4.填写《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学生用书由辅导员负责发放,并填写《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

5.退学学生教材结算。教学干事收集各专业班级《学生教材发放登记表》,反馈教务处,以便退学学生教材结算。

四、教材费用结算

1.教材发放完毕后,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出供书商教材款,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教务处处长、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财务处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2.学生全部教材发放完成后,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以学院为单位结算各学院教材费用,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后,发放各学院(部)。

3.各学院(部)教材管理人员负责结算本学院(部)每个专业每个班级每个学生教材费用,并填写《教材领取费用登记表》,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学生预交教材费和教材领取费用情况,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多退少补手续,于学生毕业前一学期结算完毕。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0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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