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莫雅君等9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0文章来源:

莫雅君,女 ,系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0级服装与服饰设计2班学生,学号120180243,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谢叶丹,女 ,系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0级服装与服饰设计3班学生,学号120180314,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向虹霖,男 ,系我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20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班学生,学号120450103,因家庭原因提出退学。

韦梦岚,女 ,系我校表演艺术设计专业20级表演艺术3班学生,学号120250319,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李鑫,男 ,系我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20级摄影摄像技术2班学生,学号120230217,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秦朴,男 ,系我校表演艺术设计专业20级表演艺术3班学生,学号120250328,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李超,男 ,系我校表演艺术设计专业20级表演艺术5班学生,学号120250526,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李明灿,男 ,系我校工程造价专业13级工程造价4班学生,学号11308436,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同意莫雅君等7位同学退学。

何强,男 ,系我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19级建筑室内设计2班学生,学号119370235。

张小龙,男 ,系我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19级建筑室内设计3班学生,学号119370306。

以上2人因连续两周未请假未参加教学活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何强等2人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0年10月31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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