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谢勇等4人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8文章来源:

谢勇, 男 ,系我校建筑设计专业19级建筑设计春季1班,学号319320102,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张江林, 男 ,系我校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9级古建筑班学生,学号119350129,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

胡远贵, 男 ,系我校室内设计专业18级室内设计1班学生,学号118120120,因个人创业提出退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同意谢勇等3位同学退学。

彭杰, 男 ,系我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18级风景园林设计班学生,学号118340106,连续两周未请假未参加教学活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彭杰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0年8月28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23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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