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文章来源:次
各二级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该项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11号)、《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等相关文件精神,请各二级院部及有转专业需求的学生认真阅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生申请转专业材料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5日
二、办理转专业流程
1.2021年12月20日前学生本人带转专业申请书到辅导员处领取《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2021版》(附件1),申请理由为必填项,需实事求是。
2.学生本人带申请书和申请表到各部门签字,并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5日将签字完毕的审批表原件、申请书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起交教务处E402办公室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3.教务处上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审核同意后,将学生转专业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下学期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学生转专业手续完成后,本学期需在原专业完成相关课程学习、考试,下学期开学时(2022年春)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四、请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审核、并考核证实学生是否符合条件或规定。
附件1: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学号 |
| 高考科类 | [ ]普通类 [ ]艺术类 [ ]对口类: | ||||
录取专业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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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 专业 |
| 拟转入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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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招生就业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转出 学院 意见 | (审核理由是否充分等)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 (包含考核等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财务处费用结算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处理 结果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已在本校取得课程考核成绩者需附确认的成绩单。本表存于教务处,复印给财务处、转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