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兴英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30文章来源:


李兴英,女,系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8级服装与服饰设计3班学生,学号118180303,因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

蒙欣欣,女,系我校表演艺术专业18级表演艺术2班学生,学号118250207,因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

徐欣,女,系我校建筑经济管理专业20级建筑经济管理班学生,学号120390115,因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自动退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渝艺职教〔2017〕17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经相关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核实、学校审批,校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李兴英等3位同学退学。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可于2021年4月10日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期: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0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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